标准委员会
我们学科的概念,以信托的学校的基础和对自由与责任的承诺成立。标准委员会,从9 - 12年级和志愿者教师学生选出的代表组成,由教师,管理员或对等纪律原因被称为标准的学生工作的统称。委员会确定违规的性质,并就适当的纪律处分的部门负责人的建议。 (如中学已制定自己的纪律准则中学生都不会发送到标准。)不太严重的纪律问题在上学校直接由部门领导处理,而主要侵犯(那些具有停职或解雇的潜在理由)通过学校的校长召开了纪律审查委员会进行处理。
学生被选举到他们的同龄标准;每两个年级的学生9,10服务,每三个学生在11和12年级服务,并开口于每年年初作为填充条款完成。